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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9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9-07 02:06:52   来源:  作者:   点击:

  

  

  莫道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古道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建设结合的建议》(第20210396号)收悉,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会同农业农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国古道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古代经济文化活动的重要遗迹,也是我区开展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区旅游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依托古道文化,整合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发挥古道文化在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直以来,我厅非常重视古道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把“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作为推动旅游扶贫的基本路径,重点推进民宿旅游扶贫,旅游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潇贺古道岔山村,位于广西与湖南交界处,村民依托古戏台、古庙、风雨桥等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从昔日的贫困村“牛屎村”蜕变为远近闻名的网红“美食村”,吸引了周边湖南、广东等地众多游客前来游玩、品尝美食,感受岔山村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浓厚的历史文化色彩。同时我厅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重要线性文化遗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此项工作写入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予以重点推进。对长征沿线文物点(含湘桂古道)现状和保存状况进行了系统梳理,配合宣传部编制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保护规划》,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资金1.7亿元,实施湘江战役旧址文物保护、安防消防、免费开放、陈列布展等,有效改善了文物的保存状况。

  您提出的关于古道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建设结合的建议非常重要,我厅将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古道保护,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科学研究,提升保护级别

  强化对古道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技术、管理体制和方式等问题的研究,为更好地保护古道奠定基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项考古调查、科学勘察与资料梳理,全面摸清古道的历史演变、路径、相关遗存分布,确定资产构成清单,并将具有价值的文物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价值特别突出的,我厅将适时推荐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整体保护

  在调查摸清遗产情况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古驿道保护规划纲要,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古道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编制规划,统筹考虑遗产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明确保护管理措施和要求,制订分期实施目标和工作步骤,为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我厅将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古道沿线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消除文物险情,确保文物安全。

  三、加强文旅融合,开展合理利用

  依托中国古道及其沿线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引导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体闲游等乡村旅游活动。科学开发古道文化及其沿线旅游资源,打造境内外知名的文化和旅游品牌,提高衍生产品和配套服务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开展红色旅游相结合,深入挖掘古道文化及其沿线的红色文物等资源,拓展红色旅游内容,不断增强红色文化的旅游吸引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古道文化

  制定详实的计划和实施方案,确立多种展示手段,提供多种展示主题,举办各种图片展示、展览、多种媒体宣传、旅游线路规划和历史陈列等活动,对古道文化进行宣传展示。充分发掘古道文化对地方经济文化的重大推动作用,使古道文化成为当地的文化品牌。

  感谢你们对广西文化和旅游事业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998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