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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12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28 01:39:31   来源:  作者:   点击:

  

  

  黄龙福代表:

  你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香翰屏旧居保护工作的建议》(第202112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并商自治区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香翰屏旧居始建于1936年,座落于浦北县石埇镇坡子坪村,属于一座集西方建筑风格和中国民族古建筑特色于一体的别墅式、庄园式的将领府第,由住宅“增城子”和后花园“嘉李园”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0326平方米,建筑面积3820平方米。一直以来,我厅非常重视香翰屏旧居保护工作,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先后投入文物保护资金140多万元用于香翰屏旧居保护工作,指导浦北县对香翰屏旧居进行勘探、测绘,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设立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牌。2019年向国家文物局推荐申报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香翰屏旧居保护工作的建议,我厅将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编制《香翰屏旧居保护规划》,合理确定保护目标和基本原则,统筹考虑文物本体保护展示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工作。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维修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尽快完成维修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工作,并对存在险情的本体建筑及时排险抢修,有效改善文物本体和环境风貌的保存状况。及时做好文物研究、展示、利用、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按照价值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荐申报第九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香翰屏旧居维修保护项目,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适时安排自治区抢救性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同时建议浦北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文物保护经费,加大力度支持包括香翰屏旧居在内的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

  感谢你对广西文化和旅游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594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