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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2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6 04:13:01   来源:  作者:   点击:

  

  

  伍思亭等代表:

  您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传承广西优秀戏曲文化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完善政策引导、推进精品创作、繁荣戏曲演出、培养青年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努力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 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一、摸清广西地方戏曲家底,推动广西地方戏曲发展

  (一)摸底调研广西戏曲,推动戏曲剧种普查工作

  我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原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方戏曲剧种普查。2021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百戏昆山盛典要求,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组织各地开展了广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对广西地方戏曲剧种生存现状的一次全面调研和梳理,形成《广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告》。调查出广西有21个戏曲剧种,分属于不同民族。其中,壮族剧种有2个,分别是壮剧、壮师剧;汉族剧种有16个,分别是桂剧、粤剧、彩调剧、邕剧、桂南采茶戏、丝弦戏(宾州戏)、文场戏、客家戏、牛娘戏、牛歌戏、鹿儿戏、鹩戏、唱灯戏、师公戏、啀戏、京剧等;其他民族剧种有3个,分别是侗戏、毛南戏、仫佬剧等。

  (二)将广西剧种列入各级非遗名录加以保护

  2006年以来,广西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戏剧、曲艺申报国家级、自治区非遗名录。目前,广西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遗戏曲、曲艺项目有壮剧、桂剧、彩调、桂南彩茶戏、邕剧、粤剧、侗戏、广西文场、桂林渔鼓、末伦等10项。同时推动各市挖掘整理本地优秀传统戏剧、曲艺类申报自治区级非遗项目。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中,传统戏剧共有72项,曲艺有20项。

  (三)戏剧剧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有效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扎实推进国家、区、市、县4级名录保护体系建设。先后开展了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和六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2项,总数排全国前5位;认定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743人,其中戏曲类传承人有130人。广西共有49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戏曲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16人。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等为传承人提供展示、传播非遗的平台。资助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资助经费,每人每年5000元。组织开展并完成国家级非遗项目桂剧、壮剧、彩调、粤剧、邕剧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工作,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评审认定工作将于今年开展。

  二、开展传统戏曲类保护抢救性记录工作

  (一)开展传统戏曲类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

  201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启动,资料收集与影像记录并举,对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教学的全方位记录,对已有文献进行收集,建立传承人专题资源库,并将记录成果制作成纪录片,进行公共传播,收录进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利用中央非遗专项保护资金,开展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

  (二)做好资源普查,提升保护工作数字化水平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记录成果梳理和遴选工作。二是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对非遗保护进行规范管理和宣传推广,建设完善非遗数据库,收集、整理剧本、唱本、图片、照片、磁带、录像带、光盘等数字化资料。三是以普查成果为依托,以数据库内容为基础,通过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面向全社会展示广西非遗,并通过互联网便捷的信息发布和交流互动等功能,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广泛传播。

  (三)扶持宣传戏曲文化,提升戏曲文化影响力和剧种影像保护工作。

  自治区广电局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增设广西戏曲类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将戏曲进社区、进学校也列入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尽量满足观众对广西优秀戏曲的热爱和需求,通过电视化、故事化手段,展示、传播、普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宣传广西本土文化。

  三、多措并举推进地方戏曲剧种保护工作

  (一)建设传统戏剧、曲艺文化生态保护区

  2015年4月,自治区文化厅批准设立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实验区。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桂林)生态保护实验区根据影响范围分为核心区、次核心区、延伸区。对分布在桂林区域,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桂派戏曲曲艺艺术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文化生态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二)完善政策支持,营造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生态

  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起草《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并根据中央的工作部署,相应制定了《广西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广西“戏曲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广西戏曲进乡村工作的通知》等具体指导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方法步骤,实施“一盘棋 ”推动,确保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落细落实。注重加强措施激励,制定印发《广西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广西重大奖项优秀文化作品奖励细则》,对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旅部“文华奖”等重大奖项的优秀作品和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的优秀演员等予以配套奖励,对取得突出业绩的编导演人才予以创作扶持,努力激发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生机活力。注重加强奖项示范,自治区层面设立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广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将优秀地方戏曲作品纳入参评范围,通过树立标杆,形成示范效应。

  (三)推出新品新作适应时代发展,扩大地方戏曲文化的积极影响

  近年来,广西正式实施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明确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三年一个周期安排不少于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文艺精品项目创作,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实施跟踪问效。2018年以来,共计对彩调剧《新刘三姐》等11个项目予以扶持,扶持金额达1900万元,地方戏曲精品创作取得突出成绩。广西创作推出现代彩调剧《新刘三姐》、壮剧《百色起义》《黄文秀》、歌剧音乐剧《血色湘江》、原创歌剧《瑶族大歌》等一批优秀戏剧作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壮剧《牵云崖》入选2018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创作剧目名录;壮剧《百色起义》、彩调剧《新刘三姐》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扶持剧目和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扶持项目10台重点扶持剧目;创作工程壮剧《黄文秀》、彩调剧《新刘三姐》片段入选参加 全国戏曲新年晚会等。其中壮剧《黄文秀》片段参加2020年新年戏曲晚会,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演出,广西戏曲、戏剧艺术创作呈现新局面。

  在“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实施舞台艺术“登高原攀高峰”工作和打造“广西有戏”品牌,进一步推动开展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设立广西艺术基金,加大对舞台艺术尤其是戏曲的传承发展力度。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生动反映党的百年辉煌历程,讴歌党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勠力同心谱写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新篇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1年5月至10月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西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暨第十一届广西剧展活动,于9月举办广西青年戏曲演员比赛。为有效传承广西优秀戏曲文化不断努力。

  最后,感谢您对广西文化艺术特别是广西戏曲文化的关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广西文化和旅游的发展,共同推进广西优秀戏曲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国建 13317610809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3681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