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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29 23:15:14   来源:  作者:   点击:

  

  

  李明朝等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打造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全区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已将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等内容纳入其中,从战略规划的角度进行了统筹谋划。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民族文化旅游项目,自治区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将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指导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需有序推进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业发展用地布局,统筹保障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发展所需的合理规划用地空间,强化规划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整合壮、瑶、苗、侗、仫佬、毛南等少数民族资源,重点发展桂北、桂西北、桂中等民族风情文化产业。挖掘宜州等县(市、区)的刘三姐文化,开发刘三姐文化旅游带。打造成为集民族文化观光、文化传承、文化体验、文化创意等于一体的民族风情文化产业带。开发“民族风情”主题产品,大力发展民族村寨游、民族节庆游、民族文化研学游、民族文化体验游,举办一系列民族风情浓郁、参与性强的民族节庆和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做大做强“壮族三月三”文化旅游品牌。

  二、聚焦用地政策落实,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一)深化完善用地指标核销制。对符合自治区用地指标保障条件的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重大项目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统筹保障用地。目前已安排河池市2021年一季度计划指标1800亩,并指导河池市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统筹保障符合用地条件的急需开工桂西北地区旅游项目用地。

  (二)加大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企业深入了解新政策、转变用地观念;督促和指导桂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用好用活用足“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用地政策”等系列政策举措,提高政策与项目的结合度,推进政策和项目“双落地”。同时,科学实施“点状供地”措施,引导企业减少旅游项目占用建设用地,推动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旅游发展

  (一)自治区高度重视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十三五”期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桂西北民族文化旅游项目156个,总投资3.9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3亿元,为繁荣桂西北文化旅游产业,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创造了条件。2020—2021年,自治区财政统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88.7万元,支持河池市旅游业发展。其中,安排350万元支持环江县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安排100万元对罗城县棉花天坑度假区成功创建4A级旅游景区予以奖补。2020—2021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河池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17019万元,支持河池市围绕兴边富民行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等方面统筹安排,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民族团结和边境稳定的局面,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自治区高度重视和支持桂西北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发展。“十三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不断加大对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县、边境县以及人口较少民族所在县的资金、项目扶持力度,逐步建设完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舞台、球场、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支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和民族文化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生产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共安排河池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209万元,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5819万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6359万元,有效促进了上述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发展,所有贫困县如期实现了脱贫摘帽目标。

  四、对代表所提具体建议的意见

  (一)为做强县域特色旅游,加快县域旅游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我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3号)明确了发展特色旅游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奖励扶持政策。河池市可将罗城、环江、宜州等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县(区)建设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相结合,打造突出河池地方特色,符合河池旅游发展需求的旅游品牌。对符合相关奖励扶持政策条件的,自治区将根据规定予以奖补。

  (二)建议河池市进一步加强同自治区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争取将财力薄弱地区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资金纳入自治区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自治区财政将统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二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前期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自治区乡村振兴等资金的支持。三是自治区将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在今后年度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时,充分考虑河池市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

  (三)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议河池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自身财力和转移支付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创建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县(区)建设项目支持。

  (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运用市场手段,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多渠道筹集创建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示范县(区)建设所需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镇强,13878853700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jytajg/t9233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