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21:57:01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设区市文旅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报送2020年度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群众文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19﹞210号,详见附件)的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9月1日。
二、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本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民主评议达到三分之二赞成票的人员,予以推荐。《评审表》 “基层单位意见”栏目中必须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年×月×日召开称职申报评议会议,应到会×人,实到会×人,经实际到会人员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同意推荐×票,达到三分之二票数,符合规范要求;经×年×月×日—×月×日公示无异议,符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如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问题的,应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
(二)申报人员应在《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中注明“本人承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属实,如有虚报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签字。
三、参照往年做法,2020年度群众文化系列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委托文化和旅游部评审。申报人员务必于2020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员可从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告”栏目下载所需表格,其中《评审表》必须按A3纸版面双面打印后中线装订,复印无效。所有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后请发至fjswhtrsc@163.com。
联系人:邹峰瑜;联系电话:0591-8711816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2409室;
邮编:350005。
附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群众文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的通知(人函〔2019﹞210号)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lt.fujian.gov.cn/zwgk/tzgg/gztz/202008/t20200813_53534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