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19:56:37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化馆,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为第十九届中国“群星奖”选拔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讲话和关于黄河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挖掘和展示“十三五”以来我省群众文艺音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领域的创作成果,发现打造一批能够反映新时代、新实践、新形象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培养支持一批有追求、有能力、有担当的群众文艺创作队伍,带动引领一批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艺骨干和文化志愿者,激发群众文化创作活力,提升群众文艺创作水平,努力推出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精品,打造具有时代感、引领性、可推广的文化活动品牌,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
二、评选对象
群众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辅导并表演的文艺作品。
三、奖项设置
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小戏小品)、曲艺四个艺术门类。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鹤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
南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文化馆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大赛组委会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组委会,具体指导此次大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宋丽萍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
执行主任:康 洁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副 主 任:汤 雁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
王宪才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郑文明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冯 莉 省文化馆馆长
成 员:沈国忠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副处长
仝光辉 省文化馆党总支书记
谷慧勇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云梯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群星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沈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仝光辉、李易(鹤壁市文化馆馆长)、姜华健(南阳市文化馆馆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五、赛事安排
(一)选拔报送(2021年3月-5月)
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试点县(市)为单位报送参赛节目。各省辖市原则上可遴选推荐音乐类、舞蹈类作品3-5个,小戏小品类、曲艺类作品5-8个;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可遴选推荐音乐类、舞蹈类作品1-2个,小戏小品类、曲艺类比赛作品3-4个;驻豫部队和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决定遴选推荐数量,通过驻地所在省辖市市局报送或直接报送赛事组委会。
请各地各单位汇总遴选推荐的各类作品视频及主创、演职人员信息并拷贝到优盘中(优盘不再退还,请自留备份),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至省文化馆。视频须为mp4格式,视频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为720P或1080P,宽高比为16:9,帧率(fps)不低于20帧/秒,码率不超过2M,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省内社会机构、团体或个人自发报名参与本次群星奖评奖的,请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录制作品,直接邮寄至省文化馆。
(二)初评及提升(2021年6月)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的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初步确定参加全省决赛的各类作品,并组织专家对各入选作品进行提升。
(三)全省决赛(2021年8月)
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决赛拟于2021年8月5日—6日在鹤壁市举办,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决赛拟于8月17—18日在南阳市举办。
六、具体要求
1.作品主题: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主题。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要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既要散发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又要洋溢着时代的风貌。要注重挖掘和展示本地的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民间民俗特色、优质文旅资源、新时代发展成就等,立意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多样化表达。
2.参赛人员:所有参选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应为群众文化工作者或业余文艺爱好者,辅导人员身份不限。参加决赛的表演人员与初评作品中表演人员原则上应完全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作品选送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
3.参赛作品: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戏剧(小戏小品)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已获国家级和省级群星奖的作品,已获“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七、奖项设置
1.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分音乐、舞蹈、戏剧(小戏小品)、曲艺四个门类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另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若干。
2.根据社会作品选送情况,针对创新性表达和反映新时代新生活新风貌新思考的新锐文艺作品设奖项若干。
3.评奖过程中涌现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后续座谈和提升,适时组织展演会演并面向省内外各级群众文化机构进行推介,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群星奖”评选。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的创作和选拔,通过大赛组织培养队伍、搭建平台,建立健全本地群文创作、激励、推广机制。作品要贴近群众,突出群众演、演群众,展示群众文艺作品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的魅力;要坚持创新,注重选材广泛、视角新颖、洞察社会,通过多样化的形式、手法、风格,兼具传统和现代,展现群文风采;要深植时代,于细微处着眼,折射大视野,弘扬正能量,传递人间真情和时代风尚,要把具有鲜明时代感和浓郁生活气息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选拔出来。
(二)广泛发动,注重宣传。各地要做好前期发动和活动中的宣传,坚持“社会办文化,开门办比赛”的原则,既要有高超的艺术性,也要有广泛的群众性。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大赛知名度,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创作活动和选拔赛,引导群众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参与度,扩大影响力,力争创作排演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三)做好防控,抓好安全。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星奖创作选拔活动的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创作和选拔作品的意识形态关、政治导向关,各类参赛作品需经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严格把关审查,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确保无版权纠纷及相关问题。
联系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电话:0371-65909345
省文化馆 联系电话:0371-65995601 15890063399
作品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1号省文化馆活动创作部(邮编:450046)
2021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hct.henan.gov.cn/2021/03-17/2110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