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景区动态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意见征求 > 正文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2-25 21:36:08   来源:  作者:   点击: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完善燃煤发电机组‘消白烟’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燃煤电厂烟气中可凝结颗粒物排放浓度21.2±3.5mg/m3,占总颗粒物排放的50.7%;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监测结果表明,可凝结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2mg/m3以上,占总颗粒物比例高达92.6%。有色烟雨中的白色、灰白色烟羽主要是雾状水蒸汽,而蓝色烟羽因其含有较高的SO3等,具有污染性环境影响。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排放控制,上海、浙江、天津、江苏、陕西等省(市)等地积极开展有色烟雨治理,出台了有关治理方案或排放控制标准。有色烟雨治理技术主要有冷凝、冷凝再加热、湿式电除尘器和旋风除雾器等。根据企业改造后的评估资料,有色烟雨治理具有节水、污染减排和提高污染物扩散效果的作用。

  我厅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治理经验,经过反复论证、征求各市意见,2018年印发《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采取降温冷凝方法治理有色烟羽的,正常工况下,夏季(4-10月)冷凝后烟温达到48℃以下,烟气含湿量11.0%以下;冬季(11月-次年3月)冷凝后烟温达45℃以下,烟气含湿量9.5%以下。截止2019年底,全省完成有色烟羽治理项目190个,其中钢铁行业131个、焦化行业31个、燃煤电厂7个,燃煤供热锅炉21个,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对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厅在今后工作中将积极研究,加强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和技术评估,完善治理标准体系,鼓励稳妥有序开展有色烟雨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燃煤电厂深度治理情况大评估。委托第三方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对烟气外排污染物浓度进行离线监测,评估排放基数和水平,开展有色烟雨协同治污技术评估,科学评估有色烟羽治理资金投入、技术路线、环境效益及投入产出比分析等内容。

  二是稳妥推进有色烟雨治理试点。鼓励技术、人员、资金具备优势的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在完成深度治理基础上,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先行先试开展有色烟雨治理。各市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开展有色烟雨治理。

  三是建立正向激励引导政策。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深度减排企业绿色调度制度,对完成深度治理、污染物排放量低、示范效应强的企业增加发电小时数。严格执行环保税收政策,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限值要求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推行环境领跑者制度。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组织开展环境领跑者评选活动,树立行业高质量发展典范,引导火电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zwgk/fdzdgknr/jytabljggk/1016086221416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