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5-01-06 21:50:4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解读:1.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相关负责人就《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答记者问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501/t20250106_1099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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