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12-24 23:30:05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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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12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药物研究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 2024-12-3 | |
2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增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 | 2024-12-3 | |
3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院区新增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 2024-12-3 | |
4 | 绵阳精正辐照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电子加速器辐照灭菌项目 | 2024-12-3 |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1/2024/12/4/cc357648e19c455aa6067506fcb72b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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