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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的通知

时间:2024-09-25 03:17:47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这一应知应会国家法律的重要内容以及新噪声法对噪声污染防治的新要求,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定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新噪声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相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地点

  主会场设在厅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区域督察办、相关直属单位设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

  厅级领导,在厅综合楼办公的无外出公务的干部职工。

  (二)分会场

  1.市生态环境局分会场:各市生态环境局无外出公务的干部职工、省驻各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无外出公务的干部(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设立分会场)。

  2.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会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含直属单位)无外出公务的干部职工。

  3.区域督察办分会场:各区域督察办无外出公务的干部职工。

  4.直属单位分会场:不在厅综合楼办公的驻济直属单位无外出公务的干部职工在各自分会场参加。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生态环境局通知所辖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按时参加。

  (二)11月21日下午14:00至17:00进行视频系统联调,11月22日上午8:50开启视频会议系统,请做好调试工作。

  (三)请各部门将参加活动的总人数于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fengcuihua@shandong.cn。各市局统计本区域参训人员总数后汇总报送。

  联系人:冯翠华,0531-51798092,18663769006

  视频调试联系人:张天译,0531-51798590

  附件:报名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bh/202311/t20231117_4478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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