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11-12 10:34:0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一体化,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起草了《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书面和电子版)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反馈我厅。
2.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评价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周俐峻;联系电话:13913863880;电子邮箱:zlj@jshb.gov.cn)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2/10/10/art_89507_106252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